G倍数(高倍数)泡沫灭火剂以其高效、迅速的灭火能力,在石化企业、机库、地下建筑等场所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。然而,在现实的储存与维护工作中,不少管理人员对其存在认知偏差,这些误区可能直接导致灭火剂失效,甚至在火灾发生时酿成大祸。

一、误区1:储存环境“差不多就行”
1、误解:很多人认为泡沫灭火剂包装严实,放在仓库里不管不问也没关系,或者简单地认为只要不淋雨、不被暴晒就可以。
2、正解:G倍数泡沫灭火剂是一种由复合表面活性剂、稳泡剂、抗冻剂等组成的精细化学品。它对储存环境的要求极为苛刻,绝非“差不多”就可以。
- 温度是“生命线”:储存温度必须严格控制在0℃~40℃之间。温度过高会加速化学成分的分解和老化,导致灭火性能下降;温度过低则可能使药剂冻结、破乳,造成损坏。
- 环境必须“通风干燥”:储存场所需要阴凉、通风,并避免阳光直射。高湿度环境会使灭火剂吸收空气中的水分,影响其化学稳定性。同时,必须远离火源和热源。
- 容器需“防腐密封”:储存容器必须是钢、不锈钢或HDPE塑料等耐腐蚀材料制成的专用容器,且内壁需做防腐处理。一旦包装破损或密封不严,灭火剂与空气接触后会加速氧化变质。
二、误区2:随意混合、预混没关系
1、误解:为了图省事,有人会将不同类型或不同批次的泡沫液混合储存,或者为了方便,提前将泡沫液与水混合备用。
2、正解:这种行为对灭火剂的损害是毁灭性的。
- 严禁不同类型混合:不同类型、同一型号不同厂家、甚至同一厂家不同批次的G倍数泡沫灭火剂都严禁混合储存。因为不同产品的成分和配方体系不同,混合后可能发生化学反应,导致絮凝、沉淀,破坏发泡和灭火性能。例如,低倍数泡沫液会破坏高倍数泡沫的气泡结构。
- 严禁预先混合:G倍数泡沫灭火剂一般不能预先与水混合。一旦混合成泡沫混合液,其有效期将大大缩短,可能从几年锐减到几个月甚至几周。正确的做法是现用现混,确保灭火剂始终以原液形式储存。
三、误区3:只要没过期,就永远有效
1、误解:只要看了生产日期,确认还在3年保质期内,这桶泡沫液就肯定是好的,可以随时投入使用。
2、正解:保质期是理想状态下的参考值,但实际储存条件和维护情况才是决定灭火剂是否有效的关键。
- 保质期是“参考”而非“保证”:根据国家标准GB15308-2006,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的储存期(保质期)一般为3年。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第3年的第365天它才失效。如果储存环境不佳(如误区一所述),灭火剂可能提前失效。
- 必须定期“体检”:国家标准规定,超过储存期的产品并非直接报废,而是每年应进行灭火性能检验,以确定产品是否有效。即便在保质期内,也应定期检查。对于保质期2年以上的泡沫液,应每2年进行一次泡沫性能检验;若发现分层、沉淀、变色或有异味,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送检。
- 失效判定有标准:在实际操作中,可以通过观察泡沫形成时间(如超过30秒)或泡沫稳定性(如5分钟内泡沫高度损失超过20%)来初步判断其是否失效。
G倍数泡沫灭火剂是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。要确保这道防线在关键时刻“拉得出、用得上、打得赢”,就必须在日常的储存与维护中下足功夫,告别“差不多就行”、“随意混合”和“只看保质期”的误区。通过严格控制储存环境、遵守分类存放原则、并建立定期的检查与检验制度,才能真正锁住灭火剂的效能,让其随时处于最佳备战状态。